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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石家庄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15-09-29 14:38:00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加强教育内涵发展,丰富实验教学手段,培养和提高中小学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倡导广大师生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自己动手改进、研发、创新实验教学器材,开发设计新实验,着力培育和打造我市自制教具创新研究的骨干队伍,根据国家、河北省展评活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石家庄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评目的

       通过展评活动,推动我市中小学自制教具工作广泛开展,促进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创新,激发广大师生参与自制教具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发掘广大教师和学生设计制作教具的能力和优秀成果,及时总结和推广自制教具的新经验、新成果,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为参加明年举行的第9届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和河北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选拔、储备优秀人才和作品。

        二、展评范围、作品分类

        1.展评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石家庄市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2.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划分

    (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

    (2)中学:语文( 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TY)、信息技术(XX)、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

    (3)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Y)等)。

    (4)幼儿园:申报的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分类为:(1)运动类(YD),(2)科学类(KX),(3)建构类(JG),(4)语言阅读类 (YUY),(5)美工类(MG),(6)表演类(BY),(7)角色类(JS),(8)益智类(YZ),(9)音乐类(YY),(10)其他类(QT)。

作品类别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以上10类中自行选择,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3.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三、展评作品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助于改进提高教学方法并解决实际教学过程中的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有显著作用。

    2.科学性。教具所演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生理解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构思新颖,设计巧妙,有独创性,实验效果明显;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与传统实验器材相比较有新意,有发展。

    4.探究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洁,外形美观,制作精细,易于操作,性能稳定,便于自制推广。

    6.安全性。低碳、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符合可持续发展规律。

    7.鼓励选送学生独立创作的教具作品(小学科学、中学物理、化学、生物等)。

    四、成果表彰、处罚

     1.展评办法:每一个区县10平米的展评区域,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布置,届时将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打分,市教育局将组织师生人员进行参观。如需要增加面积请各区县、直属学校把需增加展评区域面积于10月25日前报石家庄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2.表彰:自制教具展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作品比例分别控制在20%、30%、20%。

    届时将根据各区县、直属学校参赛作品的数量和参赛作品的得奖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评出优秀组织奖和团体优胜奖。

    3.处罚:凡经证实属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全市,五年内不得参与同类展评活动。

    五、申报、推荐程序和要求

1.参加展评的作品应填写《2015年石家庄市优秀自制教具作品申报表》(附件1、附件2),经区县教育局装备科审批后,以区县为单位向市装备中心推荐申报。市直学校由学校筛选后直接推荐申报。

    2.作品名称要与实际教具相符,一个名称只对应一件独立作品,一件作品只申报一次。

    3.为保证展评作品质量,各单位按需要自行调配各学科推荐作品数量,要确保将最优秀的作品推荐上报,申报推荐作品总数确保每类(小学、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幼儿园)一件作品。

    4.各单位要重视小学自制教具作品的选拔,注意各学段的均衡,保证小学作品和学生作品的比例不低于申报总量的40%。学生作品合作者应为同一学段(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

2015年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暂定于11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单位应尽早安排部署,认真组织教具的制作、参评工作,于10月31日前将展评作品初选汇总后,将《作品申报表》、《作品汇总表》(一式3份A4纸打印)报送石家庄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邮箱:syks2014@163.com

联系电话:  87056569

联系人:    殷晓斌

 

石家庄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2015年9月25日

2015年石家庄市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教师)作品申报表.xls

2015年石家庄市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学生)作品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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