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在河北艺术中心音乐厅举行了关于问题学生的讲座,主讲人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专家李玫瑾教授。我校组织了40名班主任老师到场学习。在这次讲座中,李玫瑾教授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深入浅出的分析了问题学生的成因和与家庭成员的种种关系。
在本次讲座中,李玫瑾教授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为大家分析了各种案例:她提到,人的心理发展有滞后性,往往在孩子出现问题后才意识到对孩子的关爱不够;人的心理发展有顺序性:人的心理发展有很大一部分取决于早年的心理发育;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安全感;家庭抚养不仅仅在于物质赡养以及呼吁人性教育等一系列的问题。
今天的讲座中,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我校到场班主任老师认真记录。小记者王靖媛、胡昊宇、李慧琳也亲临现场学习、拍摄,并对李玫瑾教授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我校小记者向李玫瑾教授提出了家长如何对孩子进行性格教育、现在问题学生的出现与当今社会有何关系、家长应如何处理事业与教育孩子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李玫瑾教授对家长做出了如下建议:家长在孩子青春期这段时间尤其要注意与孩子之间的关系。要尊重孩子,多关注孩子各个阶段的动向,抽出时间多与孩子交流、沟通。

李玫瑾教授讲座中

赵冉、张小昀、秦菊和胡艳丽老师认真听讲

匡志红和李佳鸽老师边听边记

陷入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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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授在深入浅出的接受采访

边听边记

老师们与李教授合影

校园小记者0918班李慧琳在采访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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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教授:发展孩子对父母的“依恋情感”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18日,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河北移动石家庄分公司联合主办的“燕赵讲坛——先进文化系列讲座”邀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学教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李玫瑾,为家长们提供了许多家庭教育的具体建议。
李玫瑾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在对大量个案进行详细调查后,发现孩子出现行为或心理问题多在12岁至18岁,而且大多源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方式。由此,李玫瑾提出了“心理抚养”的概念,即孩子初生时母亲要亲自抚养。
家教最佳期是12岁以前
“心理抚养比物质保障更重要,人性教育比智力教育更重要,抓家庭教育的关键是教育家长。”一开场,李玫瑾便提出,心理抚养的第一步是情感抚养。
“要对孩子的无理要求坚决说‘不’,让孩子从小就知道,他不是家中的特殊人物。”李玫瑾说,这样的孩子时时能感受到父母的爱,但是这份爱又是有原则的,从小生活在原则中,他们长大也会成为有原则的人。她介绍说,人的成长大致有三个时期,即6岁前,6至12岁,12至18岁。12至18岁时,人已经进入青春期,其独立意识与逆反心态决定了这一时期已经不是家庭教育的优势时期。所以,家教的最佳时期是12岁之前,即依恋期。
12岁前母亲不要离开孩子
在依恋期中,1至6岁最为关键。可是,现在很多家长不太重视孩子“依恋情感”的发展。“如果一个母亲在孩子出生后,就把他送回老家,由老人抚养,到孩子上学时再接回来,这个孩子和母亲可能会有终身的隔阂,而且等孩子到了青春期时就很难管教。”李玫瑾建议孩子出生时由母亲亲自抚养,12岁前母亲不要离开孩子。
如果在早年没有良好的依恋关系,父母又缺乏正确的性格培养,这类孩子到了18岁心理就可能会出现逃学、撒谎、网瘾、顶撞父母、离家出走等问题。
“我认为孩子在6岁之前,依恋的对象就应该是母亲。让孩子真正依恋父亲,应该是在青春期前后。”李玫瑾说,父母两人的角色是有分工的,母亲更多是生活照顾,父亲更多是行为榜样。比如,妈妈换尿布是一对一的,有很多语言的唠叨和身体的接触,而保姆换尿布是机械式的。“6岁到12岁,父母要同时发挥作用。12岁之后,父亲的作用就更加重要。”她认为,孩子开始青春期走向社会的时候,更需要父亲的影响。而对父亲的依恋,主要体现在尊重上,父亲要在孩子心中有权威感。